案由一般为赠与合同纠纷,依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第 153 条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制定
基础主体证件
- 原告(原配)身份证明、结婚证,证明原告与配偶的合法夫妻关系
- 被告(第三者)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不全可委托律师调取
- 配偶的身份信息,可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核心立案证据
- 财产赠与事实证据:银行转账流水、微信 / 支付宝交易记录、购房 / 购车出资凭证、大额消费记录,证明配偶向第三者转移财产的金额与明细
- 不正当关系初步证据:配偶的悔过书、双方聊天记录、亲密往来记录等,用于佐证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补强辅助证据
- 特殊含义转账记录(520、1314 等)、节日转账记录
- 双方共同居住、出行的佐证材料
- 案涉财产取得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凭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