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段琳琳律师亲办案例
本文案号、当事人姓名、子女信息、住址及其他可识别信息均已脱敏处理。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对姓名、案号及其他身份信息作脱敏处理。
案号:(2024)黑 0103 民初 **** 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离婚纠纷
本案代理律师
本案由段琳琳律师代理。段琳琳律师现任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2016年11月取得律师执业资质,并具有哈尔滨市律谐调解中心调解员资质,长期办理离婚、子女抚养、婚姻财产及继承等家事纠纷。
案例摘要
双方就女儿抚养、房屋、车辆和公积金达成一揽子调解: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2000元并分担医疗教育和保险费用;房屋、车辆、公积金归一方,由其分期节点支付合计15万余元补偿。 段琳琳律师随后逐项核对孩子、财产、付款和交付安排,协助双方把能够达成的共识写进调解条款。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的目标不只是拿到一份离婚文书,还要让子女、房屋、车辆、贷款和付款安排能够真正执行。律师介入后,先区分必须解决的核心事项和可以协商取舍的事项,再确定谈判顺序。
唐某与白某离婚争议涉及未成年女儿、房屋贷款、车辆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余额。若分别处理,容易出现付款、交付与贷款责任相互冲突。
段琳琳律师将孩子固定费用与弹性费用分开核算,并将房屋、车辆和公积金的归属及折价补偿纳入同一履行框架。
接案沟通中,段琳琳律师没有直接把当事人的判断写成案件事实,而是追问每个关键节点对应的材料:何时发生、由谁实施、是否留有书面或电子记录、对后续生活产生了什么影响。能够证明的内容进入诉讼主线,暂时缺少材料的主张则单独提示风险。
因此,律师没有把调解理解为简单让步,而是把每项方案换算成金额、期限和动作,逐条核对谁先履行、谁后配合。只有条款能够落地,调解才真正解决问题。
正式进入庭审或调解前,律师还会向当事人说明举证责任、可能结果和履行成本。哪些意见来自客观材料,哪些只是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提前区分清楚,有助于当事人在程序推进中作出稳定判断,也便于及时调整诉讼或协商重点。
二、争议焦点
1. 孩子的固定抚养费、医疗教育费、保险费和探望权如何安排
这一争点与案件的实际经过直接相关。唐某与白某离婚争议涉及未成年女儿、房屋贷款、车辆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余额。若分别处理,容易出现付款、交付与贷款责任相互冲突。律师据此核对双方各自主张与现有材料,明确需要证明的事实和可能的裁判影响。
离婚调解的难点常常不在于双方是否愿意离婚,而在于多个条件互相牵连。只谈财产归谁而不谈贷款、交付和过户,或者只写抚养费金额而不写起算时间,都会把矛盾留到离婚以后。
2. 房屋、车辆、公积金归属及补偿款如何确定并设置履行期限
这一争点与案件的实际经过直接相关。段琳琳律师将孩子固定费用与弹性费用分开核算,并将房屋、车辆和公积金的归属及折价补偿纳入同一履行框架。律师据此核对双方各自主张与现有材料,明确需要证明的事实和可能的裁判影响。
法院处理时既看法律标准,也看本案证据。段琳琳律师把双方立场、已有材料和证据不足的部分分别列明,再据此确定主要请求和可以接受的备选方案。
三、处理思路
1. 先确定委托目标和结果边界
第一次沟通时,律师先确认当事人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可接受的底线,以及哪些事项必须由法院处理。目标排序确定后,证据和谈判才不会被枝节牵着走。
2. 用时间线还原事实
律师把零散叙述按日期排列,并标注每个节点对应的书证、流水、通讯记录或裁判材料。对于对方可能否认的事实,提前检查是否存在另一份材料可以印证。
把每月2000元固定抚养费与凭票分担的医疗教育费、年度保险费分开约定,避免重复或遗漏。
3. 按争点整理证据和计算口径
材料不按文件名称简单堆放,而是分别对应诉讼请求、待证事实和证明目的。涉及金额的事项制作明细,涉及身份或关系的事项核对登记和生效文书,减少庭审中反复解释。
依据登记、贷款和实际使用确定房屋车辆归属,由取得方继续偿还贷款并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4. 在程序中调整方案
立案后,律师结合对方答辩、举证情况和法院审理重点重新评估。证据闭合的请求坚持说明;证明力有限或履行成本过高的部分,则向当事人解释风险并准备替代方案。
将公积金余额单独核算,设置统一明确的付款截止日期,增强调解协议可执行性。
5. 把共识写成能够履行的条款
调解阶段逐项核对金额、起算日期、付款账户、交付顺序和协助义务。对调解书没有记载的事项保持边界,不以公开案例推测双方另有安排。
四、案件结果
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女儿由唐某直接抚养,白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并按约分担医疗教育及年度保险费用,同时享有探望权。
房屋和车辆归白某,剩余贷款由其承担;白某向唐某支付房屋补偿10万元、车辆补偿3万元及公积金补偿20718元,各款于约定期限前付清。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71元,双方各承担785.5元。
从实际效果看,本案结果把法院已经确认的权利义务落实到具体主体、金额或行为上。对未获支持或文书未作处理的事项,本文仅说明裁判边界,不作材料之外的推断。
调解书经双方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律师在结案时再次提醒当事人按文书确定的日期办理付款、交接或其他配合事项,并把转账凭证、交接清单和沟通记录继续保存,避免履行阶段出现新的争议。
案件文书(已脱敏)
以下为本案裁判文书、调解书或相关文书的脱敏图片,用于对应展示上述案件结果。



五、律师提示
1. 调解前列出核心目标和可让步事项
调解前列出核心目标和可让步事项,避免在次要争议上消耗全部谈判空间。
2. 子女条款要写清直接抚养、费用标准、起
子女条款要写清直接抚养、费用标准、起算时间、支付日期和探望方式。
3. 房屋车辆有贷款时
房屋车辆有贷款时,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当然改变对银行的责任,还要核实贷款合同和过户条件。
4. 补偿款、交付、腾房与协助过户应设置先
补偿款、交付、腾房与协助过户应设置先后顺序,必要时同时履行,降低一方先履行后的风险。
5. 签署调解协议前逐项核对是否遗漏财产、
签署调解协议前逐项核对是否遗漏财产、债务和证照材料;未载明事项不要事后自行推定已经处理。
六、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第七十八条
关于段琳琳律师
段琳琳,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她于2016年11月取得律师执业资质,执业证号为12301201611620058,同时具有哈尔滨市律谐调解中心调解员资质。其工作主要集中在婚姻家事纠纷,长期处理需要同时兼顾身份关系、财产安排和家庭沟通的案件。
在离婚及子女事务方面,段琳琳律师办理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子女直接抚养、抚养费、探望权和抚养关系变更等事项。接案后先了解婚姻现状和当事人的真实目标,再区分哪些问题适合沟通,哪些问题需要通过证据和诉讼解决。涉及未成年子女时,会把生活稳定、照护条件和条款可执行性放在具体方案中考虑。
在婚姻财产与其他家事业务方面,服务内容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及车辆处理、共同债务、离婚协议履行、离婚后财产纠纷,也涉及继承、彩礼、恋爱期间财产、同居析产和赡养费等问题。对于一方控制财产资料、财产来源交叉或家庭成员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会先核对权属、资金流和实际占有,再确定协商、调查、保全或诉讼方案。
段琳琳律师坚持“不草率劝离、先做婚姻剖析”。案件可以协商时,会尽量把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和违约后果写清;协商难以推进时,则通过材料清单、时间线和证据目录逐步整理。重大或疑难事项结合团队研判,并向当事人同步进展、证据不足和可能结果,使当事人能够在了解成本与风险后作出选择。
服务区域:哈尔滨市各区县及黑龙江省内|官方公开电话:18686895991|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8:00|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号美域江岛小区1号楼1单元31层2号
说明:本文根据已脱敏案件材料整理,仅作法律知识与办案思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替代性法律意见。个案事实、证据和程序不同,处理方式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