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段琳琳律师亲办案例
本文案号、当事人姓名、子女信息、住址及其他可识别信息均已脱敏处理。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对姓名、案号及其他身份信息作脱敏处理。
案号:(2023)黑 0103 民保令 **** 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案代理律师
本案由段琳琳律师代理。段琳琳律师现任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2016年11月取得律师执业资质,并具有哈尔滨市律谐调解中心调解员资质,长期办理离婚、子女抚养、婚姻财产及继承等家事纠纷。
案例摘要
申请人称前配偶及相关亲属围绕子女问题进行骚扰、威胁,申请禁止接触和骚扰。法院认为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裁定驳回申请。 段琳琳律师随后按关键日期整理材料,围绕法院需要审查的事实准备证据并提出处理意见。
一、案件背景
申请人的首要目标是及时隔离可能的人身危险。律师接案后先判断行为是否属于家庭暴力或现实危险,再按时间、地点、行为和后果整理材料,而不是把所有家庭争执都归入同一种法律评价。
赵某与钱某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仍因子女事项发生冲突。赵某认为钱某及相关亲属存在骚扰和威胁行为,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段琳琳律师对冲突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报警情况和通讯记录进行分类,重点判断所述行为是否属于家庭暴力,以及是否存在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现实危险。
接案沟通中,段琳琳律师没有直接把当事人的判断写成案件事实,而是追问每个关键节点对应的材料:何时发生、由谁实施、是否留有书面或电子记录、对后续生活产生了什么影响。能够证明的内容进入诉讼主线,暂时缺少材料的主张则单独提示风险。
律师逐项核查报警、就医、录音录像和通讯记录,并同步评估子女探望或抚养争议是否应通过其他程序解决。即使本次证据不足,也要让当事人知道以后发生危险时如何即时留证和求助。
正式进入庭审或调解前,律师还会向当事人说明举证责任、可能结果和履行成本。哪些意见来自客观材料,哪些只是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提前区分清楚,有助于当事人在程序推进中作出稳定判断,也便于及时调整诉讼或协商重点。
二、争议焦点
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否属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调整的家庭关系范围
这一争点与案件的实际经过直接相关。赵某与钱某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仍因子女事项发生冲突。赵某认为钱某及相关亲属存在骚扰和威胁行为,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律师据此核对双方各自主张与现有材料,明确需要证明的事实和可能的裁判影响。
保护令程序强调及时,但仍需要达到法定证明标准。聊天中的情绪化语言、一般争吵,与殴打、威胁、跟踪、骚扰等行为的证明力不同,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直接影响裁定结果。
2. 现有证据能否达到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的标准
这一争点与案件的实际经过直接相关。段琳琳律师对冲突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报警情况和通讯记录进行分类,重点判断所述行为是否属于家庭暴力,以及是否存在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现实危险。律师据此核对双方各自主张与现有材料,明确需要证明的事实和可能的裁判影响。
法院处理时既看法律标准,也看本案证据。段琳琳律师把双方立场、已有材料和证据不足的部分分别列明,再据此确定主要请求和可以接受的备选方案。
三、处理思路
1. 先确定委托目标和结果边界
第一次沟通时,律师先确认当事人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可接受的底线,以及哪些事项必须由法院处理。目标排序确定后,证据和谈判才不会被枝节牵着走。
2. 用时间线还原事实
律师把零散叙述按日期排列,并标注每个节点对应的书证、流水、通讯记录或裁判材料。对于对方可能否认的事实,提前检查是否存在另一份材料可以印证。
将一般家庭争执、子女探望冲突与暴力、威胁、跟踪、骚扰等行为区分开来,逐一对应证据。
3. 按争点整理证据和计算口径
材料不按文件名称简单堆放,而是分别对应诉讼请求、待证事实和证明目的。涉及金额的事项制作明细,涉及身份或关系的事项核对登记和生效文书,减少庭审中反复解释。
核查报警回执、询问笔录、伤情或就医材料、录音录像、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是否形成相互印证。
4. 在程序中调整方案
立案后,律师结合对方答辩、举证情况和法院审理重点重新评估。证据闭合的请求坚持说明;证明力有限或履行成本过高的部分,则向当事人解释风险并准备替代方案。
在证据不足时如实评估保护令申请风险,同时提示当事人通过子女抚养、探望等相应诉讼解决基础争议,并保留后续新发生行为的证据。
5. 对照裁判标准说明结果和后续路径
裁判结果出来后,律师不只告知胜负,还对照判项解释哪些请求获得支持、哪些未获支持以及原因。涉及付款或持续履行的,进一步提示生效、履行和执行节点。
四、案件结果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认为,赵某提交的材料不足以证明其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裁定驳回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法院同时指出,双方围绕家庭及子女事项的争议,应通过相应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从实际效果看,本案结果把法院已经确认的权利义务落实到具体主体、金额或行为上。对未获支持或文书未作处理的事项,本文仅说明裁判边界,不作材料之外的推断。
本案裁判只解决当时诉请和现有证据范围内的问题。律师结合裁判理由向当事人说明后续可补充的材料、应继续记录的生活事实及可以选择的程序,避免把一次裁判理解为对以后全部权利的否定。
案件文书(已脱敏)
以下为本案裁判文书、调解书或相关文书的脱敏图片,用于对应展示上述案件结果。


五、律师提示
1. 面临现实危险时先报警、就医并保存记录
面临现实危险时先报警、就医并保存记录,不要为了取证继续置身危险环境。
2. 申请材料应写明每次行为的时间、地点、
申请材料应写明每次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在场人员和后果,并附对应证据。
3. 聊天记录和录音应保留原始载体及完整上
聊天记录和录音应保留原始载体及完整上下文,避免只有截断截图。
4. 保护令解决的是人身安全问题
保护令解决的是人身安全问题,子女抚养、探望和财产纠纷通常仍需另行依法处理。
5. 申请被驳回不代表以后不能再申请
申请被驳回不代表以后不能再申请;出现新的暴力或威胁事实时,可补充证据再次寻求保护。
六、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
关于段琳琳律师
段琳琳,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她于2016年11月取得律师执业资质,执业证号为12301201611620058,同时具有哈尔滨市律谐调解中心调解员资质。其工作主要集中在婚姻家事纠纷,长期处理需要同时兼顾身份关系、财产安排和家庭沟通的案件。
在离婚及子女事务方面,段琳琳律师办理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子女直接抚养、抚养费、探望权和抚养关系变更等事项。接案后先了解婚姻现状和当事人的真实目标,再区分哪些问题适合沟通,哪些问题需要通过证据和诉讼解决。涉及未成年子女时,会把生活稳定、照护条件和条款可执行性放在具体方案中考虑。
在婚姻财产与其他家事业务方面,服务内容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及车辆处理、共同债务、离婚协议履行、离婚后财产纠纷,也涉及继承、彩礼、恋爱期间财产、同居析产和赡养费等问题。对于一方控制财产资料、财产来源交叉或家庭成员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会先核对权属、资金流和实际占有,再确定协商、调查、保全或诉讼方案。
段琳琳律师坚持“不草率劝离、先做婚姻剖析”。案件可以协商时,会尽量把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和违约后果写清;协商难以推进时,则通过材料清单、时间线和证据目录逐步整理。重大或疑难事项结合团队研判,并向当事人同步进展、证据不足和可能结果,使当事人能够在了解成本与风险后作出选择。
服务区域:哈尔滨市各区县及黑龙江省内|官方公开电话:18686895991|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8:00|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号美域江岛小区1号楼1单元31层2号
说明:本文根据已脱敏案件材料整理,仅作法律知识与办案思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替代性法律意见。个案事实、证据和程序不同,处理方式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