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律说法|流程步骤型

哈尔滨离婚诉讼立案操作手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编制单位: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 | 编制律师:段琳琳律师

版本:V1.0 | 编制日期:2026年7月

联系电话:18644069517 |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号美域江岛小区1号楼1单元31层2号

一、法定判离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序号法定判离情形说明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需证明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分居需因感情不和导致,非工作等原因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兜底条款,由法院综合判断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实务提示: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无上述法定情形且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判决不准离婚,需等待6个月后方可再次起诉(建议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

二、管辖规则

(一)一般地域管辖原则

离婚诉讼遵循 “原告就被告” 原则:

  •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

(二)特殊情形——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对被告不在我国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管辖法院层级

离婚诉讼第一审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各区、县(市)人民法院。

(四)哈尔滨地区管辖适用场景

场景管辖法院
被告户籍在哈尔滨某区该区人民法院
被告户籍在哈尔滨以外,但在哈尔滨某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该区人民法院
被告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原告户籍在哈尔滨原告户籍所在地的哈尔滨区法院
双方均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被告在哈尔滨某区居住满一年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哈尔滨区法院

三、哈尔滨市各级法院立案庭地址与联系方式

(一)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信息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1号
诉讼服务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和街36-10号(宣庆街与宣和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0451-82377380;诉讼服务热线:12368
邮编150001

ℹ️ 市中院管辖不服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由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如重大涉外案件等)。离婚案件一审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

(二)哈尔滨市各区人民法院

1. 道里区人民法院
项目信息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118号
联系电话0451-85961278、84869216
邮编150076
2. 道外区人民法院
项目信息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695号
立案庭电话0451-87073078、0451-87073083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邮编150056

📌 道外区法院设有团结人民法庭(0451-58679291)、民主人民法庭(0451-82048603)、永源人民法庭(0451-53822005),部分乡镇案件需前往派出法庭立案。

3. 南岗区人民法院
项目信息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2号
联系电话0451-81322032、82739563
邮编150008
4. 香坊区人民法院
项目信息
第一办公区香坊区哈平路106号
第二办公区香坊区民航路4-1号
联系电话0451-87260100
邮编150040
5. 平房区人民法院
项目信息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16号
联系电话0451-87109011、87109007
邮编150060(参考)
6. 松北区人民法院
项目信息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东路2929号
联系电话0451-88107122
预约立案电话87167037
邮编150027
官网http://hebsb.hljcourt.gov.cn[reference:52]
7. 呼兰区人民法院
项目信息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南京路
联系电话0451-57358063、57358011
邮编150500
8. 阿城区人民法院
项目信息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上京大道(东侧)
联系电话0451-53722216、51090122
邮编150300
9. 双城区人民法院
项目信息
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堡旭大道
联系电话0451-53168603、53168806
邮编150100

(三)各县(市)人民法院

法院名称地址电话
尚志市人民法院尚志市建议通过12368查询
五常市人民法院五常市建议通过12368查询
依兰县人民法院依兰县建议通过12368查询
方正县人民法院方正县建议通过12368查询
宾县人民法院宾县建议通过12368查询
巴彦县人民法院巴彦县建议通过12368查询
木兰县人民法院木兰县建议通过12368查询
通河县人民法院通河县建议通过12368查询
延寿县人民法院延寿县建议通过12368查询

💡 全国法院统一诉讼服务热线:12368,可提供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查询法院地址及工作时间等服务。

四、立案材料清单

依据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发布的《离婚诉讼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及哈尔滨各区法院立案窗口要求整理:

(一)必备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具体要求
1起诉状原件2份(被告每增加一人加1份)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
2原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原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首页+本人页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2份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5管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依被告住所地起诉的:被告户籍地证明或被告在本辖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依原告住所地起诉的:原告户籍地或原告在本辖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二)按需提供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说明
6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以及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7争议财产清单列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财产情况及权属证明复印件
8感情破裂证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证据、分居证明、赌博吸毒记录等
9曾起诉离婚的裁判文书如曾提起过离婚诉讼,提交该文书复印件2份
10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证据

(三)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1. 起诉状格式:建议使用法院指定的 “要素式起诉状” 格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可在线制作)
  1. 证据复印件:所有证据建议准备2份复印件(法院留存1份、送达被告1份),原件开庭时携带
  1. 材料排序:按起诉状→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管辖证明→子女证明→财产证据→其他证据的顺序整理
  1. 被告信息:起诉状中需写明被告的准确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联系方式

五、立案渠道与流程

(一)网上立案(推荐)

渠道一: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微信小程序)

  1. 微信搜索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 小程序
  1. 完成实名认证(人脸识别)
  1. 首页选择 “我要立案”→“审判立案”
  1. 选择 “不愿意” 接受调解(除非双方已谈妥)
  1. 选择对应省份(黑龙江)和城市(哈尔滨)→选择 “在线立案” →选 “审判立案”
  1. 案件类型选 “民事一审” ,案由选 “离婚纠纷”
  1. 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1. 按要求上传起诉状、证据材料(拍照或扫描件)
  1. 提交立案申请,等待法院审核

渠道二:黑龙江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

浏览器访问黑龙江法院诉讼服务网,注册登录后按指引提交网上立案申请。

(二)邮寄立案

将全套立案材料邮寄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法院邮寄地址收件人/电话
道外区法院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695号道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王兰(收)/ 0451-87073073

⚠️ 其他法院邮寄立案地址请提前通过12368或各法院立案庭电话确认。

(三)窗口现场立案

携带全套立案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 办理。

办公时间(参考):

  • 工作日上午 08:00-11:30
  • 工作日下午 13:30-16:30

⚠️ 各法院办公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六、立案周期与诉讼费标准

(一)立案周期

阶段时限依据
法院审查立案收到起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民事诉讼法》
符合条件立案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不符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告知理由
立案后送达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被告答辩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二)诉讼费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诉讼费标准如下:

情形诉讼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分割每件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仅交纳50-300元基础费用)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超过部分按0.5% 交纳

举例说明:

  • 无财产争议离婚案件:诉讼费约50-300元
  • 财产总额300万元:基础费用50-300元 +(300万-20万)×0.5% = 50-300元 + 14,000元 ≈ 14,050-14,300元

(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费用项目说明
财产保全费申请查封、冻结对方财产时缴纳,按保全金额比例计算
评估鉴定费房产、车辆等需要评估作价时产生
公告费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时产生
差旅费异地办案可能产生(如有)

💡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需原告立案时先行预交。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减半收取。

七、段琳琳律师本地立案实务说明

本手册依据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离婚诉讼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道外区法院便民服务指南及哈尔滨市各区法院公开信息编制,并经以下实务验证:

  1. 近半年立案记录:本律师团队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道里区人民法院、道外区人民法院、南岗区人民法院等均有成功立案记录,涵盖网上立案、窗口立案、邮寄立案三种渠道,立案通知书(脱敏件)可查。
  1. 本地立案实操要点
  • 松北区法院接受网上立案和窗口立案,预约立案电话87167037
  • 道外区法院支持微信小程序立案、邮寄立案、窗口立案三种方式
  • 各区法院对管辖证明要求严格,务必提前准备被告经常居住地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如居住证、社区证明、租房合同、物业证明等)
  • 要素式起诉状为法院推荐格式,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可在线生成

⚠️ 免责声明: 本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哈尔滨市各区法院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立案要求以各法院立案窗口最新规定为准。因政策调整、法院搬迁等原因导致信息变化的,请以哈尔滨市各级法院最新公示为准。建议立案前通过12368或各法院立案庭电话核实确认最新要求。